全面提升财务管理技能

中国经济网版权所有 中国经济网新媒体矩阵 网络广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7190)(京ICP040090) 党的二十届中央四中全会对“十五”时期加快金融强国建设提出明确要求,“全面加强金融管理,强化中央与地方统筹管理,丰富风险处置资源和手段,构建风险防范化解体系,确保金融平稳运行”。 “十五五”期间,我国金融业面临的风险挑战依然复杂严峻。全面加强金融管理,有利于金融体系在宏观上保持足够的抵御各种风险冲击的能力。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公布的最新数据显示截至2025年三季度末,我国金融机构本外币资产总额达474.3万亿元。加快金融强国建设,切实增强金融综合实力、国际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必须全面提升金融管理能力,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加快填补制度空白。 2023年底召开的中央金融工作会议首次明确提出“全面加强金融监管”,要求切实提高金融监管有效性,将一切金融活动纳入依法监管,持续监管,消除监管空白和盲点,严格执法,严厉打击非法金融活动。比较切实加强金融监管,必须有制度作保证。 11月28日,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联合印发《金融客户尽职调查和维护管理办法》,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反洗钱义务也是识别异常情况、阻止洗钱活动的重要防线,如何妥善平衡安全性、便利性与客户勤勉度,是当前财务管理中不可避免的问题。强调客户“基于风险”的勤勉,是监管层面对这一矛盾的制度回应,推动金融机构在提供金融服务时更加充分、理性地考虑安全性和便利性。全面加强金融监管,将金融活动纳入依法监管。国家金融监管司司长王胜邦日前透露,9月19日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修订草案)》已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目前正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王胜邦表示,在此过程中,将按照法定程序向全社会公开排除意见。他希望大家能够多多关注并通过更重要的意见。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陶凌认为,“十五五”期间,金融管理法建设将适应新形势、新挑战。工作。从外部形势看,国际环境复杂性和严峻性持续加大,对我国经济金融运行产生溢出效应。金融法治必须应对外部环境变化和挑战,推动金融高水平开放,规避洗钱、金融制裁、“长期管辖”等风险。从国内情况看,金融体系必须在稳增长、调结构、防风险之间协调平衡。金融法治要促进金融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重点领域金融风险,防范金融异常打击非法集资等非法金融活动,及时将数字金融、互联网金融等快速发展的创新活动纳入法治轨道。在加强金融法律监管体系建设方面,陶凌认为,适应改革需要,要加快银行监管法、商业银行法、保险法等修改,促进金融机构和金融业规范健康发展;进一步深化金融改革开放,修订外汇管理条例,完善外汇和跨境人民币管理制度,加强本外币一体化管理;制定公司债券管理规定,完善分类分类、统一规则的债券市场法律体系;推广数字金融新兴领域的法律,提高金融管理法律和金融实践的灵活性。继续强化“五个核心监管” 2023年中央金融工作会议提出“全面加强机构监管、行为监管、职能监管、渗透监管、持续监管”的要求。近年来,金融监管部门全面强化“五个核心监管”并取得积极成效,监管有效性显着提升。一是全面推进分级分类管理,坚持高风险高强度、低风险低强度,用好宝贵的前沿监管资源。 41家大型机构监管升级,112家中小保险机构监管权限再上一层楼。二是要聚焦“三是谋划实施“金融监管工程”,积极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为全面加强监管提供有力支撑。10月24日,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党委召开扩大会议,传达学习金融监管总局精神。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结合金融监管实际,研究部署实施措施金融监管的协调性。当前,人工智能技术的广泛应用也给财务管理带来了挑战。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院长黄益平在上届中国金融金融论坛上表示,人工智能正在改变包括金融领域在内的经济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监管部门应加大人力和智力技术的投入。金融领域的变化已经很明显,而且可能还会发生更多变化。如果监管部门不能及时跟上并充分认识这些变化,未来的风险将会更大。黄益平建议,对于直接涉及数十亿用户、快速增长的应用,监管部门应与创新机构建立合作模式,包括联合研发、数据共享等。来自机构从监管角度看,重点是合规;从监管角度看,重点是风险控制。双方的共同目标是在确保风险可控的同时,最大限度地发挥人工智能在改善金融服务方面的作用。为切实提升监管数字化、智能化水平,国家金融监管总局于2024年发布了《国家金融监管总局监管数字化、智能化转型实施方案》,成立了监管数字化转型领导小组,“落实强监管、强监管支撑、五个重点监管”的总体目标。据悉,“十五”期间,这项工作将得到强化并持续推进。严厉打击金融犯罪,全面加强金融监管。并敢于针对金融市场的动荡亮剑。 11月28日,中国人民银行召开打击虚拟货币投机交易协调机制会议。 10余家单位有关负责同志参加会议。会议指出,受多种原因影响,虚拟货币投机行为增多,相关违法犯罪活动时有发生,风险防控面临新情况、新挑战。会议强调,虚拟货币不具有与法定货币同等的法律地位,不具有合法支付性,不应该也不能够作为货币在市场上使用,与货币相关的经营活动属于非法金融活动。稳定币是一种虚拟货币,目前尚未货币化,以满足客户身份识别和反洗钱的要求。存在被用于非法用途的风险洗钱、集资诈骗、非法跨境转移资金等活动。会议要求,各单位要深化协调配合,完善监管政策和法律基础,聚焦信息流、资金流等关键环节,加强信息共享,进一步提高监管能力,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活动,保护人民财产安全,维护经济金融秩序稳定。随着技术的发展,金融犯罪活动的外在表现更加复杂,犯罪手段的技术含量和隐蔽性增加。北京市西城区检察院尤瓦尼介绍,近年来,利用虚拟货币等新技术实施的金融犯罪数量快速增加。使用虚拟货币洗钱、掩盖和隐藏犯罪过程的人非法经营支付结算业务,符合刑事犯罪要件的,检察院将依法提起公诉。此外,新技术、新业态给法律、执法、司法带来许多新挑战,需要加强法律研究和应对。相关单位要继续通力合作、同向而行,加强对利用新技术、新业态的非法金融犯罪活动的分析研判,今后继续加强对虚拟货币等新金融法律问题的研究,立即有效防范和惩治相关犯罪。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 卢敏) (编辑:王巨鹏)
请尊重我们的辛苦付出,未经允许,请不要转载黑料正能量网-黑料爆料不打烊入口-黑料独家爆料网的文章!

下一篇:没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