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松股份拟易主,控股股东套现2.9亿,预警2023年扭亏为盈

中国经济网北京12月18日电 小松股份(002723.SZ)昨日晚间发布了《关于控股股东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及拟控制人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称,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华新创利科技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新创利”)与上海嘉盛时代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嘉盛时代”)于12月25日签署《股份转让协议》。创力拟通过转让协议将其持有的30,737,862股无限售条件的公司股份转让给嘉盛时代,占公司总股本的9.25%。经双方协商,股权转让价格为每股9.32元,转让总价为286,476,873.84元。如果本次股权转让顺利本次合并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将发生变化。嘉盛时代将成为公司控股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为罗明华、刘令双。根据罗明华与刘令双签署的《演唱会代理协议》,协议规定双方在行使投票权时将共同行事所有决定和安排。本次股份转让不涉及要约收购,也不构成关联交易。资料显示,2024年7月23日,中国证监会广东监管局在其网站发布公告,对广东晓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彭国宇、卢宝山、文林给予警告的决定。经查,2024年4月30日,小松股份发布2023年年报,披露202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以下简称净利润)约691.64万元,逐年由盈转亏。小松有限公司失败了。如需要,将在2024年1月31日前披露2023年业绩预告,公司2023年年报发布后,未披露相关业绩预告。小松股份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下同)第三条第一款、第十七条的规定。小松股份董事长彭国玉、总经理陆宝山、财务总监文林未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四条的规定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对小松股份上述违规行为负主要责任。监管局决定对晓松股份有限公司、彭国宇、卢宝山、文林采取行政监察措施。深交所此前就上述事项向晓松股份、彭国宇、陆宝山、文林发出监管函。 7月4日,深交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出具了《关于广东晓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彭国宇、卢宝山、文林的监管函》(公司部管理函[2024]122号)。监管函显示,小松股份2024年4月30日披露的《2023年年报》显示,公司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916,378.84元,较上年同期减少-168.8元5%,损益性质正在发生变化。小松股份自上市之日起1个月内未作出业绩预告2023 财年结束。小松股份的上述行为违反了《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第1.4条、第2.1.1条、第5.1.1条的规定。小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陆宝山、董事文林未履行职责,未履行诚信、勤勉义务,违反了深圳证券交易所8月2日发布的《深圳股票上市规则第二条》(《Re0vis股票上市规则》)第1.4条、2.1.2条、4.3.5条、5.1.9条的规定。同时,文林辞去小松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职务。小松股份有限公司7月19日晚间发布公告称,公司董事会已于当天收到公司财务总监文林的书面辞职报告。文林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辞任后,仍担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文琳辞职报告自送达晓松股份董事会之日起生效。此外,2021年,晓松股份将通过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广东晓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828号),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共向17名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8,030,176股,发行价格为每股11.93元,共募集人民币普通股2021股。扣除发行费用14,300,405.84元(不含税)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558,699,593.84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12月1日到账,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已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中兴华验字(2021)N号)。o。 410016)。根据非公开发行报告书及上市公告,小松股份2021年非公开发行A股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5.73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健康电器产业化项目、安全与智能工程设备采购项目以及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编辑:魏敬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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