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国基金:强化主动投资纪律,实现公募基金高质量发展

中国经济网版权所有 中国经济网新媒体矩阵 网络广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7190)(京ICP040090) 为规范公募基金基金业绩基准选择和使用,促进行业健康发展,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10月24日,中国证监会正式发布《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业绩基准操作规则(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规则操作规则》)。富国基金表示,《指导意见》及其配套政策的出台,在具体措施上改变了《促进公募基金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的原则要求。主要一是建立公募基金业绩比较基准的规范管理,强化公募基金业绩比较基准的纪律壁垒。n 积极的投资过程。将引导行业机构坚守“为客户理财”的初心,打好不同投资风格的基础,努力为投资者提供长期回报,推动公募基金行业高质量发展。以业绩比较基准为主线,2025年5月,证监会发布《促进公募基金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精准瞄准行业发展症结,提出推动强化业绩比较基准的纸张约束。制定公募基金比较基准监管指引,明确产品业绩比较基准的设定、变更、披露、持续审核和修正机制,切实发挥其在确定产品定位、明确投资策略、区分投资组合等方面的作用。确定投资风格、衡量产品绩效和投资行为。此次改革的主要步骤之一是强化绩效比较基准的约束作用。过去,一方面,顶层系统在性能对比基准方面还有改进的空间。另一方面,大部分基金管理人尚未建立完整的内部控制流程和退出机制。基金比较基准的标准差。这就导致一些产品没有将业绩比较基准作为必要的投资“锚”,未能将其作为震慑投资行为的参考。同时,基金管理人之间比较基准的展示格式和内容尚未统一,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投资者的筛选成本。 《指引》及配套细则的出台明确了绩效比较的选择和使用基准测试必须遵循“代表性、客观性、克制性、可持续性”四项原则。同时,规定基准的构成要素和权重比例必须符合基金合同关于投资范围、投资比例限制等的约定。此外,《指引》对基准变更设定了严格的门槛。不能仅仅因为基金经理变动、短期业绩排名等而随意调整,真正从“源头”杜绝“假名”现象,有效保护投资者对产品的了解。认知清晰度。事实上,《指引》的发布着眼于制度设计、内控管理、外部监管全链条,为公募基金行业高质量发展树立了“绩效标杆”,推动行业更加准确地衡量投资绩效。毫无疑问。 《操作规则》进一步细化了绩效对比基准、基准展示对比、管理人基准评选、托管人外部监督等PG标准化机制的实施。对于基金管理人来说,为加强与投资者的利益纽带,《指引》鼓励基金管理人注重“交付投资者财富管理,提升投资者感受”的发展导向。建立涵盖标杆选择、披露、监控、评价、纠正和问责机制的全流程内控体系,鼓励管理者设计更透明、更纯粹的产品。在业绩分析中,强调以基金的投资收益为主体,对主动管理股票型基金的业绩进行评价,科学识别业绩、超额收益的质量和偏离基准的情况。客观评价,引导投资行为回归基准,追求长期稳定收益。在外部监管层面,《指引》强化了“托管审核管控+销售机构投资教育指导+评估机构标准评估”的三方协调机制。具体来说,一是对于监护人来说,要加强基金合同审核,认真把控投资风格库,建立股票型基金风格稳定的监管机制;二是规范销售机构行为。销售机构在展示基金过往业绩时,应当同时展示业绩比较基准,并进行与基准相关的教育。严禁误导投资者或指导预期收益;三是明确审查机构标准。基金评估机构需要以业绩比较基准作为衡量标准以此为依据从投资业绩、风险控制、风格稳定性三个方面考核基金管理水平。此外,《指引》明确禁止基金管理人、销售机构、评估机构对各类、风格的股票型基金进行简化的业绩排名。总体来看,《规则》及其配套规则的出台,通过采用业绩比较基准这一基本“锚定”制度,使产品定位更加清晰,投资操作更加规范,投资者权益得到更好的保护。未来,公募基金将更加有效地发挥普惠金融作用,为投资者创造长期稳定回报,为资本市场健康发展注入长期动力。 (编辑:蔡青) 中国经济网公告:股市信息来自合作媒体和机构。这是作者的个人观点。仅供参考仅供投资者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需自行承担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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