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部门发文规范高校青年教师“引、育、用、留”

中国经济网版权所有 中国经济网新媒体矩阵 网络广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7190)(京ICP040090) 青年教师是加快教育强国建设的重要力量。近日,教育部等六部门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高等学校青年教师建设的指导意见》,提出从“引进、育人、聘用、留用”等方面完善高校教师评价改革,加大对青年教师的指导和支持力度,突出创新能力、素质、实效、贡献导向,科学确定评价指标,科学设定考核周期,客观考核个人和团队贡献,强化鼓励青年教师的评价导向。创新、灵活、包容。”聚焦核心学科,新兴学科学科、交叉学科等,推动分类人才引进;在青年教师建设中,结合学校整体发展目标和学科建设重点,明确人才配置方向、重点、类型,统筹短期和长期,精准规划人才招聘岗位,细化引进标准。 《意见》致力于支持多类型人才引进:加强青年人才储备,对愿意从事高校教师工作的优秀博士后给予指导和支持;引进工业企业实践经验丰富的高技能专门人才,年龄、学历要求可适当放宽;加大平台、项目、资金等资源统筹协调力度,加快建设一流青年科技人才队伍。l 领导者、创新团队和熟练的专业人员。既要强调“引”,又要“育”。 《意见》提出完善教师发展体系、提高青年教师技能素质等一系列措施。例如:鼓励高校与大中型企事业单位共建青年教师培养基地,促进高校教师与企业人才团队交流;加强青年教师的发展支持和指导,配备职业发展导师,加强团队层面的眼科培训支持,在项目申报、学术聘任等方面提供更多机会;支持高校教师进行出国考察研修和培训、进行工业和商业实践,鼓励高校设立专项基金等,支持青年教师国际交流与合作;为客户提供长期稳定的支持一批年轻的大学教师进行原创性、颠覆性的科技创新;推动有组织的科学研究,支持青年教师开展跨学科、跨领域研究,积极参与科学、工程和技术创新,有利于推动自主知识体系建设和研究成果传播;落实高校工业兼职教师管理办法和事业单位科研人员创新创业相关政策,推动双向互聘兼职,提升教学技能和工程技能能力。除了“引进”和“利用”之外,如何“引进”和“考核”也关系到构建高校良好的人才发展生态系统。记者注意到,在就业方面,《意见》提出改善就业条件完善岗位管理制度,完善岗位聘任标准,依法依规自由设置岗位,适宜聘用青年教师;加强工作时间管理,确保陶能升能降、人能进出。同时,《意见》进一步完善了评价的“指挥棒”,将提出完善高校教师评价改革、加大对青年教师的指导和支持等一系列措施。具体来说,在科研评价方面,《意见》提出,加强对青年教师完成的科学科研项目质量和成果应用的评价,改变单纯使用量化指标评价科研水平的做法,完善同行专家评价机制,推行代表性成果评价代表制;遵循自力更生科研自力更生,鼓励青年教师在国内期刊杂志上发表作品;合理设置大学评价标准,不以人才职称作为大学评价指标,下降论文数量和获奖指标,避免青年教师评价指标层层崩塌。在教学评价方面,《意见》提出,完善教学质量评价体系,通过对教学标准、教学效果、教学改革等实际表现的评价,加强对教学效果和教学人员的评价;强化青年教师教书育人的责任意识,注重教学绩效在任期考核、职称评审、培训绩效评价和奖项评价中的运用。 。健全校、院(系)两级教学评价机制,定期评价和反馈,指导青年教师教育教学,促进教育教学质量不断提高。 《意见》重点是充分发挥考核评价的牵引、引导和激励作用,提出统筹考虑青年教师职业志向、学科领域、工作角色特点,科学确定评价指标,科学设定考核周期,客观评价个人和团队贡献,强化鼓励创新、审慎包容的评价导向,加强对教书育人成效的评价,增强青年教师教书育人的责任感。解决教师生活困难,关注教师身心健康,提升教师职业幸福感教育部教师司负责人说。(本报记者 周世祥) (编辑:何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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