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12月16日电:联盛科技(300051.SZ)发布关于股东权益变动及实际控制人及控制权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司控股股东海南联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联盛”),股东海南星宇辰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宇辰”)、四川天府新鸿星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鸿星科技”)、福建省水化星辰企业产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水化星辰”)与四川巨星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巨星”)签署《海南联盛科技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调整海南联盛股权结构。同时,万九根与海南联盛签署《终止协议》,同意终止其与海南联盛提前签订的《表决权信托协议》。配合上述股权转让,为支持上市公司持续发展,巩固实际控制人地位,公司拟向海南联盛发行A股股票。本次股权变更不涉及要约收购,不存在违反《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的情况。本次股权变更后,公司控股股东仍为海南联盛,公司实际控制人将由黄明亮、欧阳平变更为王鑫。昨日晚间,联盛科技发布A股特定标的发行方案2025年。显示,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4.7亿元(含原金额)。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增加营运资金及清偿带息负债。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此版本将针对特定目标。公司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核准和中国证监会核准登记后,将在规定的有效期内选择适当的时间向特定对象配售股票。公司本次释放的对象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王鑫控制的企业海南联盛。发行人将以现金认购此时发行的股份。本次发行特定品种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发行价格为5.68元/股,至少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82,746,478股(含本金数量),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0%。本次发行是全新的。本次发行的股份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如果小于分数,则四舍五入。本次发行的最终发行金额将根据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由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与本次发行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及发行时的实际情况,经中国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本次发行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决定后。批准注册。本次发行对象为海南联安格特。截至预案披露日,海南联盛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14.08%的股份。海南联盛为公司控股股东,为公司关联方,故本次发行构成关联交易。公司按照相关规定严格履行关联交易审批程序。公司独立董事召开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发行相关议案时,关联董事对关联交易事项回避表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发行相关议案时,相关股东将回避表决。截至预案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权比例为14.08%。发行完成后,预计公司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将持有公司29.71%的股权(仅考虑本次发行股份对股权结构的影响,不考虑股权激励等其他因素导致的股权结构变化)。因此,公司控制权将进一步巩固,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编辑:田云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