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光热发电规模化发展

中国经济网版权所有 中国经济网新媒体矩阵 网络视听广播节目许可证(0107190)(京ICP040090) 光热发电具有调峰供电和长期储能的双重功能。有效平滑风电、光伏发电等新能源出力波动,是加快新型电力系统建设的重要支撑。近日,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促进太阳能热发电规模化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其中提出,2030年,我国太阳能热发电总装机容量力争达到1500万千瓦左右,其中电力主要成本,相当于电力的哈拉嘎,约为1500万千瓦。将实现全球领先并完全成为我自主可控,产业将实现自主营销和产业化发展,成为新能源领域具有国际竞争优势的新兴产业。国家能源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经过多年发展,我国已成功掌握塔式、槽式、菲涅尔发电等光热发电关键技术,建成了世界领先的光热发电产业链。每千瓦电站建设成本从10年前的3万元左右下降到1.5万元,电价下降到0.6元左右。光热发电首先奠定了规模化发展的基础。但另一方面,我国光热发电发展仍面临初期投资较大、市场竞争较弱、系统支撑和配置成本不足、产业技术水平仍需提升等问题。得到改善。 “在我国能源结构加快绿色低碳转型的关键时期,为助力建设能源强国,加快新型电力系统建设,推动光热发电规模化建设,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了《意见》。为破解光热发电发展瓶颈,《意见》提出了一揽子措施。在政策上引导产业规模化发展,《意见》开展了资源调查和太阳能热发电规模化建设。”对光热发电布局发展和产业协调发展布局作出顶层设计安排,同时明确,积极培育光热发电应用市场,配套大型能源基地建设,上规模光热发电。根据需要合理分配。支持大型外送“沙格皇”新能源基地、水能、风能、太阳能外送基地以及具备技术经济条件的各类自用基地等新能源基地开展光热电站项目建设;建设一批以太阳能热发电为主的配套调节新建电站; shakewhich是开发以光热发电为主要电力来源的源网荷储一体化系统。建设成本高一直是困扰太阳能热发电发展的一大问题。 《意见》提出了哪些降低光热投资和发电成本的措施?国家能源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一是通过规模经济带动成本快速下降。 《意见》提出采取在大型能源基地按需合理配置光热发电、建设一批以光热发电为主电源的配套可控新建电站、探索建设以光热发电为主电源的源网荷储一体化系统等措施培育发展空间。这些措施将推动光热发电年均近300万千瓦的增速。通过规模化发展,产业链成熟、效应释放,实现成本快速降低。二是加快技术水平提升,进一步降本增效。 《意见》提出,逐步推进高参数大容量技术发展,持续推进30万千瓦大型光热电站建设,加快关键技术材料和装备研发,全面提高太阳能光热发电技术水平。提高核心技术自主化和关键装备国产化水平,推动光热产业高质量发展,促进产业热减排。产业融合、协调发展。此外,要充分发挥配套调整增利的价值,强化降本增利的政策保障。 《意见》建议,支持符合条件的光热发电项目通过发行基础设施领域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和资产支持证券等方式盘活存量资产,鼓励相关省区制定新能源参与电力市场支持光热发电发展的实施细则。明确符合条件的光热发电容量可按可靠容量进行补偿,增加电站绿色收入通过绿色证书、国家核证自愿减排量等方式,加强对土地等要素的保护,通过综合政策支持促进降本增收。
请尊重我们的辛苦付出,未经允许,请不要转载黑料正能量网-黑料爆料不打烊入口-黑料独家爆料网的文章!

下一篇:没有了